【救急扶危】 聯署譴責警方阻礙救援 救護員:堅守崗位維護市民安全
發布時間: 2019/07/27 12:05
最後更新: 2020/05/18 12:24
修訂《逃犯條例》連月來愈演愈烈,不同界別不滿政府高層和警方的處理手法,譴責元朗襲擊事件。一群救護員在7月26日發出聯署聲明,批評首長們未有回應同為紀律部隊的警方,他們漠視市民及消防處人員生命安全的行為,希望消防處處長就警方早前於多次阻礙救援行動,向警務處反映不滿。
有關信件在網上發布,註明給消防處處長及全體香港市民,附上多張遮蓋個人資料的職員證,部分刻意展示職員證「救護員」的字眼以證身份,有些附有紙條留言,下款為「一群緊守崗位為市民服務的救護員」聯署。
他們一開首表明以救急扶危、為民解困及拯救生命為己任,指有救護員組成義務行動隊伍之外,亦對消防處處長聯同其他紀律部隊首長於2019年7月24日所發出的聯合聲明回應,表示對高層未有回應警方漠視市民及消防處同事生命安全的行為感失望,要求消防處處長譴責警方當天嚴重失職及違反專業操守。
於7月24日首長們在聲明中嚴厲譴責近日威脅市民安全的連串暴力事件,卻未有回應有關同為紀律部隊的警方漠視市民及消防處同事生命安全的行為。警隊的責任在於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然而於7月21日元朗無差別襲擊中未有及時派員阻止及控制場面,更辯稱只是遲到39分鐘。由網上片段所見,救護員到場後於港鐵閘口遭受白衣暴徒揮棍襲擊,幸得市民出手相助以雨傘保護。事件中的救護車現場指揮已多次要求警方派員到場保護市民及拯救同事,卻遲遲未見其蹤影。警方妄顧市民生命之餘,亦出賣消防處同事的安全。
此外,聲明引用「國際人道法」,指出被控制的戰鬥員和平民應受到保護及有權接受救援,可是早前多次示威活動中,見警方阻礙救援車輛或人員為市民提供急救服務,屬違反國際人道法,令傷者未能及時得到適當的治療。當中另外指出警方曾向在場義務急救人員施襲及沒收醫療物資,向警務處表達強烈的不滿。
聯署亦指出,警方於近日行動中涉違反警例,相信非個別前線人員行為不檢,疑為警務處高層決策,促進支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還警隊清白,保持法治精神,促請警方保持專業,否則同樣是紀律部隊的救護員跟警方恥與為伍。
我們作為醫護人員深知警方於未有依照警例下隨意向示威者、記者及急救人員使用過份武力所帶來不可逆轉的傷害。在此促請警方保持專業、克制的操守依法依例辦事,否則同為紀律部隊的我們實在恥與為伍!若然警方還確信香港引以為傲的法治精神,理應支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還警隊清白,為何要堅決反對?
最後,有關聲明強調作為公務員,理當保持政治中立,應忠於民意辦事,並促請特區政府盡快正面回應社會的訴求,停止令社會進一步撕裂。
我們實在不願再看見任何市民以死相諫。請大家珍惜生命,一起努力改變香港。我們一眾救護員亦會一如既往堅守崗位,維護社會及市民的安全。
就以上「一群緊守崗位為市民服務的救護員」聯署聲明,消防處消防總部總區新聞組回覆TOPick時重申,本處人員包括消防、救護及調派中心的人員, 連日來在不同事故中緊守崗位、不畏困難、表現專業,部門表示讚賞及感謝。部門亦留意到社交媒體上,有不同貼文表達了不同的意見,在當前社會最困難的時刻,所有消防處屬員應團結一致,盡心竭力履行消防處確保市民生命安全的使命,尤為重要。
部門深信,所有消防處屬員必定能秉承部門「救災扶危、為民解困」的優良傳統,時刻緊守崗位,為巿民提供優質的服務。